【止暴制亂】特赦無助平亂或有違基本法 江樂士建議特首毋須考慮

反修例風波至今逾千人被檢控。(中新社)
反修例風波至今逾千人被檢控。(中新社)
江樂士相信本港法律體系足以應付和抵禦敵對外國勢力的陰謀。
江樂士相信本港法律體系足以應付和抵禦敵對外國勢力的陰謀。

反修例風波的「五大訴求」,其中一項為「釋放所有被捕義士」,要求特首赦免所有非法示威者的罪行,並除去其刑責,律政司前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向媒體解說,指「釋放義士」並不可行,建議行政長官毋須考慮特赦。

江樂士認為,近日被捕的示威者,所面對的控罪十分嚴重,當中包括暴動罪和縱火罪等等,他認為特赦不但無助平息暴亂,更是變相鼓勵犯罪,亦無法對因示威受影響的市民作出交代,只會引起他們強烈不滿,無助緩和社會矛盾。

他說,特赦有機會違反《基本法》,因為《基本法》列明律政司的檢控程序不得受任何影響。若然特首宣布特赦,下令律政司終止所有檢控,做法是違憲,雖然警方沒有像律政司一樣,擁有受憲法保護的獨立執法權,但倘若特首堅持特赦,干預警方蒐證調查,則破壞了法律賦予警方的執法權。

江樂士強調,特赦不同「推翻定罪」。因為特首無權代替法庭,覆核定罪是否穩妥,故此獲特赦的罪犯仍然留有案底。由於特赦令乃行政長官的決定,故特首須有心理準備接受司法覆核的挑戰,而她必須在充足且合理基礎下,方可行使其權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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